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省级PPP引导基金”等6项政策,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模式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意见》明确,该模式主要适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意见》提出以下6项政策措施:
1.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项目,地方财政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
2.将银行支持PPP项目的融资增量作为计算国库现金存款的重要因素;
3.建立省级PPP引导基金,支持省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基金,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项目,加大财政奖励和补助力度;
4.实行多样化的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5.下放和放开一批PPP适用范围的政府定价项目,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
6.加强政金企合作,金融机构可在允许范围内,给予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开展金融创新类业务。
此外,《意见》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到项目移交和退出,对PPP项目管理进行具体说明。针对项目风险管理,《意见》指出,要建立全省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