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其中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绿色信贷是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2007年7月联合提出的一项信贷政策,目的在于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扩张,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和社会风险。截至2011年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的相关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
然而,“两高”企业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参与该类企业融资的银行在绿色信贷实施方面广受批评。
也正因此,新发布的《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
此外,《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宏观调控政策,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其客户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表示,绿色信贷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主要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目前,25家规模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有13家发布绿色信贷规范文件。
“银行作为资金提供者,其信贷投向直接影响国家的产业结构。各金融机构又都是大型国有企业,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支持‘两高产业’得不偿失,应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重点支持,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绿色产业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某知名金融学教授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当前,我国推行绿色金融的时机已到,但有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阶段。尤其“两高”产业得到一些地方政策的保护,因而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表示,推进绿色信贷政策的难题在于:对中小型污染企业难以制约,商业银行与地方环保部门环境信息不能共享以及对环保做得好的企业缺少激励机制等。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也告诉本报记者,《指引》要求树立并推行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信贷理念,但对于流向可再生能源等领域还缺乏激励政策。
“商业银行有盈利的要求,选择客户要考虑财务效益,因此要防止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成为一种口头宣传”。王遥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绿色金融政策开始影响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并催化银行实现业务和观念转型。“工行把行业客户分为重点进入类、适度类和限制类,各类设有具体的区分准则,还提出建立信贷环保一票否决制。”工行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来源:中国经济时报)